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喀左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
>
公共文化服务
>
行政处罚
>
对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区本级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文物和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行为进行处罚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
对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区本级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文物和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行为进行处罚
喀左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关于2023年度对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其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文物行 政部门同意、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行为进行处罚的情况说明
2023-11-27
喀左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关于2022年度对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其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文物行 政部门同意、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行为进行处罚的情况说明
2022-11-25
当前第 1/1 页
首页
上页
下页
尾页
到第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