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政办发〔2025〕4号 喀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4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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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县(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批准,现将《喀左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喀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喀左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强化土地出让统筹管理,切实加强土地调控能力,助力全县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喀左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科学调控土地市场,积极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导向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喀左县城市总体规划》《喀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考2024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围绕喀左经济发展大局,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坚持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切实发挥土地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喀左新篇章。

三、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2025年度县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1.18公顷。

(二)在2025年度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0.98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0.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2公顷。

四、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2025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严格执行《喀左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控制指标,做到统一有序、规范供应。

(二)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标准。

(三)保障高质量发展用地需求。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国省市及县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乡镇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四)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地内改扩建)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进一步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

(五)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六)坚持项目优先供应政策。根据各工业园区、开发小区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发展方向,优先安排工业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从严从紧控制园区内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防止挤占工业项目用地指标。

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过程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街区、园区管委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附件:1.喀左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喀左县2025年度商服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件1

喀左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区分合计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
小计廉租房(公租房)用地棚户区(危旧楼)改造用地普通商品房用地其他住房用地
2025年计划供地面积21.180.9820.00

0
00.2

 

附件2                    

  喀左县2025年度商服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序号项目名称宗地位置土地面积
1喀左环通加油加气有限公司新能源充电站项目东:耕地;南:道路;西:耕地;北:耕地0.23
2喀左鑫蓝天机车尾气检测有限公司喀左分公司东:耕地;南:道路;西:耕地;北:耕地0.63
3尤杖子乡小城镇开发东:建设用地;南:建设用地;西:建设用地;北:道路0.12
合计

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