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喀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25年度喀左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九小场所、其他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08 信息来源: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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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明确消防监督管辖范围,有效界定和细化监督职责,切实加强和改进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结合我县消防工作实际,按照省安委会“县级政府组织消防、公安、乡镇街道落实‘三级’监管责任”的工作要求,经前期公安、乡镇街道对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全县经营场所名单,依照相应标准排查,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明确2025年度喀左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九小场所、其他单位。 

二、参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辽宁省消防条例》、《辽宁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辽消〔2023〕122号)、《辽宁省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规模达到一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界定标准》(辽消〔2023〕123号)、《辽宁省具有一定规模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指导意见》(辽消〔2024〕7号)和《朝阳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暂行规定》(朝公明传〔2023〕9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三、界定标准

以《朝阳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暂行规定》为标准进行界定,规定中“以下”和“小于”均不含本数,“以上和“大于”均含本数的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一)小型学校或者幼儿园:建筑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的全日制非寄宿制中、小学;建筑面积大于180平方米且小于3000平方米的非寄宿制幼儿园;

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下的寄宿制学校;建筑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下的寄宿制幼儿园;

单体建筑面积大于180平方米且在3000平方米以下的校外培训机构。

(二)小型医疗机构:建筑面积大于180平方米小于3000平方米且住院床位在100张以下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

(三)小商店:建筑面积大于100平方米且小于1500平方米的室内市场、商场、商店、超市、便利店。

(四)小餐饮场所:建筑面积大于100平方米且小于1500平方米的饭店、餐厅、酒店。

(五)小旅馆:客房总数在50间以下且建筑面积大于180平方米小于1500平方米的宾馆、旅店及其他住宿服务场所(含农家乐、民宿)。

(六)小歌舞娱乐场所:设置在建筑的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意一层建筑面积不大于300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不大于600平方米的歌舞厅、卡拉OK厅、影剧院、录像厅、放映厅、棋牌室、台球馆、游艺厅。

(七)小网吧:设置在建筑的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意一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不大于600平方米的网吧、网咖。

(八)小美容洗浴场所:设置在建筑的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意一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不大于600平方米的洗浴(含桑拿浴、足浴场所)、SPA馆、美容院。    

(九)小生产加工企业:建筑面积大于180平方米(或占地面积大于250平方米)小于3000平方米(或占地面积小于1500平方米)且员工在100人以下的易燃易爆企业以外的其他生产加工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消防救援大队接此通知后要立即调整“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单位名录库,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开展监督检查。

(二)各派出所要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消防工作,确定本辖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制定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对“九小场所”做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对本规定界定范围以下的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开展检查;发现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及时报同级人民政府;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依法处理;严防因失控漏管、履职不到位导致火灾事故发生。如发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章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应及时通报住建部门依法依规处理。消防救援大队要积极配合社区警务大队指导各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共同研究解决相关疑难问题。同时,消防救援大队和社区警务大队要积极建立信息互通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法规、文件规定真正落到实处、执行到位。

(三)各乡镇街区要按照“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规定,对除重点、一般、九小以外的其他单位做好日常监管,建立完善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实体化运行消安委办公室,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不少于3名消防专员开展消防工作,充分发挥消防工作站职能作用,推动其他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朝阳喀左经济开发区、喀左县农产品加工园管理委员会、喀左县项目建设综合事务服务中心要聘用至少两名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强化对园区内各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其他乡镇街区按照工作需要和人员实际,聘用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强化辖区内消防安全管理。消防救援大队要对各乡镇街区做好业务指导,推动提升消防工作职责能力,建立信息互通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法规、文件规定真正落到实处、执行到位。


解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陈旭光

联系电话:0421-4863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