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喀左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0 信息来源:县环保局
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主动向县政务公开办公室报送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72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33条,公开污染源监管信息413条,行政处罚信息24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未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安全性。信息发布严格做好“三审三校”的审核工作,保障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根据各股室工作职责进行维护任务细化分工。对于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和局电子显示屏等渠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公开政府信息。 

(四)督察考核与责任追究情况。一是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大对信息公开涉密情况审查,做到“先审查后公开”,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安全。二是强化学习。组织人员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培训,提升工作效能,确保本单位政务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同时将环保信息公开纳入年度考核。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分解要求落实环保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并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24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上级有关部门和相关文件精神的指导下圆满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工作人员专业素养有待提升。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理解和把握不够准确,影响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下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主动性,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信息公开申请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2024年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喀左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喀左分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