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公开(2025年)
发布日期:2025-01-17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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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健康的政策、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我县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县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县药物使用等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九)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组织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负责中医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指导中医药教育、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组织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工作,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开展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普及,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参与拟订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一)负责县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负责县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爱国卫生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

(1)卫生健康局局本级

(2)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

(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其他公立医院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计划生育服务、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等。2025年收支总预算2897.28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84.23万元,减少0.03%,主要原因:压减年初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以及政府采购等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运行经费支出117.96万元,比2024增加72万元,增加256 %,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算下属单位由局统一汇总公开。具体情况如下:

卫生健康局局本级

1、办公费:2025年预算1.5万元。

2、水费:2025年预算0.15万元。

3、电费:2025预算5万元。

4、邮电费:2025预算0.58万元

5、工会经费:2025年预算2.3万元。

6、差旅费:2025预算1万元。

7取暖费2025预算23.2万元。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预算1.5万元

9、维修费:2025年预算1万元。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办公费:2025年预算2.58万元。

2、水费:2025年预算1万元。

3、电费:2025预算10万元。

4、邮电费:2025预算2万元

5、工会经费:2025年预算10.38万元。

6、差旅费:2025预算4万元。

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预算7.5万元

8、维修费:2025年预算2万元。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1、办公费:2025年预算5万元。

2、水费:2025年预算1万元。

3、电费:2025预算12万元。

4、邮电费:2025预算2万元

5、印刷费:2025年预算2万元。

6、差旅费:2025预算1万元。

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预算4.5万元

8、维修费:2025年预算1.44万元。

9、取暖费:2025年预算7.75万元。

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

1、办公费:2025年预算1.5万元。

2、水费:2025年预算0.18万元。

3、电费:2025预算1.75万元。

4、邮电费:2025预算0.6万元

5、工会经费:2025年预算1.75万元。

6、差旅费:2025预算0.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没有做此项安排。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局本级和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资产总计1414万元,固定资产1414万元,其中房屋资产815万元;设备(含一辆车)475件,价值548万元;家具、用具等801件,价值51万元。无形资产:土地面积3533.17平方米

截止2024年12月31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计2325.31万元,固定资产2325.31万元,其中房屋资产934.11万元;设备(含十辆车)698件,价值1338.54万元;家具、用具等685件,价值44.26万元,无形资产4件,价值8.4万元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资产总计2565万元,固定资产2565万元,其中房屋资产811万元;设备(含五辆车)391件,价值1737万元;家具、用具等264件,价值17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我系统10项目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目标。

关于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3.5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3.5万元。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24基本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046卫健局部门预算批复表(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