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喀左县2024年度第36批次建设用地)
发布日期:2024-10-14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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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维护被征地农民及相关权益人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项目名称
喀左县2024年度第36批次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地类、面积
拟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公营子镇土城子村。
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四至以实际勘测定界为准。
三、拟征地用途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四、拟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费标准依据朝阳市人民政府发《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事宜的通知》(朝政发〔2020〕16 号)文件规定执行。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由拆迁实施部门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五、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喀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对该拟征收土地进行审核,涉及应安置的农业人员、标准等情况以喀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核定为准。
六、征地调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喀左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开展入户调查工作,请拟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予以配合。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被视为放弃应有的权益。
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及青苗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