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4年县本级及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8-16 信息来源:喀左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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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村振兴局:
依据《辽宁省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财农〔2018〕629 号)、《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乡振发〔2021〕4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农〔2024〕87号),等文件要求和县财政预算安排, 喀左县 2024年县本级及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使用计划,已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同意并报省、市乡村振兴局备案。请相关单位、乡镇抓紧组织项目实施,确保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附件:1.2024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6日
附件:1 2024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金 | 备注 | |||||
1 | 产业项目 | 300 | ||||||
2 | 环境整治和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 1000 | ||||||
3 | 农村生活垃圾清运 | 350 | ||||||
4 | 防返贫保险 | 170 | ||||||
5 | 危房改造 | 160 | ||||||
6 | 项目管理费 | 20 | ||||||
7 | 合计 | 2000 | ||||||
附件:2 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金 | 备注 | |||||
1 | 防返贫保险 | 149.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