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政办发〔2024〕13号
喀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喀左县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区,县政府各部门,县(市)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喀左县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喀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喀左县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和发展动力,夯实党在农村的工作基础,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2023〕4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抓手。全县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聚焦部分村集体收入较低、集体经济产业规模偏小、收入增长不稳定、运营管理粗放等实际问题,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扶持作用,深入实施集体经济“提质增量”行动,大力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持续提升村级组织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要抓住新一轮扶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有利契机,用好用足财政资金,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稳步提升。

二、目标任务

根据各村实际状况,围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模式,增加村级集体经济稳定性可支配收入,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不断满足基层建设、服务和管理需要。

三、扶持政策内容

(一)科学确定项目。承担和实施2024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的主体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含国有农场分场),没有成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可由村委会代为承担和实施。原则上,年经营收益超过50万元的村及2016年以来享受过省以上财政扶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的村不得承担项目(2023年单独享受省财政扶持政策的乡村振兴示范带所涉村除外)。各乡镇街区要在前期项目储备工作基础上,因地制宜从项目库中科学选择项目,未入库的项目不得申报。要注重支持村党组织领办创办合作社经营项目,提倡向省乡村振兴示范带所涉村和“党群共同致富”活动实施主体倾斜。资源富足地区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重点发展种养业、农产品初加工等生产经营类项目;资源相对匮乏地区,立足当地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冷链仓储、物业服务、土地流转、生产托管等居间服务。鼓励地域相近、产业趋同的集体经济组织围绕区域特色产业开展合作经营,抱团发展;鼓励各地深挖自然、人文等资源,发展乡村旅游等。发展空间有限的村,可参考飞地模式异地发展。经营能力薄弱的村,可探索入股合作方式,实现稳定收益分红。项目运营可采取直接经营、委托经营、出租经营、入股经营等模式。

(二)扶持村具体情况。2024年,全县计划扶持项目村6个,分别是甘招镇甘招村、兴隆庄镇七家村、羊角沟镇羊角沟村、水泉镇后城子村、白塔子镇小马架子村、大城子街道小城子村。

1.甘招镇甘招村

项目名称:喀左县甘招镇甘招村工程机械服务项目。

承担主体:甘招镇甘招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实施地点:甘招镇甘招村。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甘招镇甘招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黄福奎。

现有资源资产及财务情况:现有耕地面积2782亩。上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8.3万元,村级集体经济支出8.8万元。

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及省财政80万元,县级财政20万元。

项目内容:成立建筑施工队,购置铲车、钩机等工程设备。

运营模式:直接经营。

实施期限:2024年4月-12月完成。

预期收益:7万元。

收益分配机制:全部归村集体。

2.兴隆庄镇七家村

项目名称:喀左县兴隆庄镇七家村玉米自然风干仓项目。

承担主体:兴隆庄镇七家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实施地点:兴隆庄镇七家村。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兴隆庄镇七家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李彬奎。

现有资源资产及财务情况:现有耕地面积5000亩,林地面积400亩。上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5.62万元,村级集体经济支出12.59万元。

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及省财政80万元,县级财政20万元。

项目内容:建设两座200型玉米自然风干仓,主要材质为热镀锌钢结构仓两座,3*13地基两座,每座仓单次风干玉米180吨。

运营模式:出租经营。

实施期限:2024年4月-12月完成。

预期收益:7万元。

收益分配机制:全部归村集体。

3.羊角沟镇羊角沟村

项目名称:喀左县羊角沟镇羊角沟村农村环境整治服务项目。

承担主体:羊角沟镇羊角沟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实施地点:羊角沟镇羊角沟村。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羊角沟镇羊角沟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刘会涛。

现有资源资产及财务情况:现有耕地面积4466.28亩,林地面积2910.15亩,草地面积717亩。上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6.18万元,村级集体经济支出6.18万元。

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及省财政80万元,县级财政20万元。

项目内容:羊角沟村成立农村环境整治服务工程队,购买豪沃X-400型号农村环境垃圾运输翻斗车一台套,造价45万元、豪沃180型号农村环境垃圾运输翻斗车一台套,造价26万元、临工936型号农村环境垃圾运输装载机一台套,造价29万元。

运营模式:直接经营。

实施期限:2024年4月-12月完成。

预期收益:7万元。

收益分配机制:全部归村集体。

4.水泉镇后城子村

项目名称:喀左县水泉镇后城子村豆制品深加工项目。

承担主体:水泉镇后城子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实施地点:水泉镇后城子村。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水泉镇后城子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李繁华。

现有资源资产及财务情况:现有耕地面积5532亩,林地面积7735亩,水面面积60亩。上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1.7万元,村级集体经济支出7.7万元。

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及省财政80万元,县级财政20万元。

项目内容:建设豆制品深加工场200㎡,购买豆制品加工相关设备,销售车辆等。

运营模式:直接经营。

实施期限:2024年4月-12月完成。

预期收益:7万元。

收益分配机制:全部归村集体。

5.白塔子镇小马架子村

项目名称:喀左县白塔子镇小马架子村冷棚项目。

承担主体:白塔子镇小马架子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实施地点:白塔子镇小马架子村。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白塔子镇小马架子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王凤云。

现有资源资产及财务情况:现有耕地面积2300亩。上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3.26万元,村级集体经济支出2.55万元。

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及省财政80万元,县级财政20万元。

项目内容:拟建设冷棚25栋,占地面积50亩。

运营模式:直接经营。

实施期限:2024年4月-12月完成建设。

预期收益:7万元。

收益分配机制:全部归村集体。

6.大城子街道小城子村

项目名称:喀左县大城子街道小城子村高标准库房项目。

承担主体:大城子街道小城子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实施地点:大城子街道小城子村。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大城子街道小城子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王贵辅。

现有资源资产及财务情况:现有耕地面积3653亩,林地面积3300亩。上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85.94万元,村级集体经济支出77.52万元。

资金来源及规模:中央及省财政80万元,县级财政20万元。

项目内容:拟建设2栋高标准库房出租,800平方米。

运营模式:出租经营。

实施期限:2024年4月-12月完成。

预期收益:7万元

收益分配机制:全部归村集体。

(三)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为每村不低于100万元,其中省以上财政对每个村补助80万元,不足部分由县、乡两级财政补助。省级财政资金重点保障中央财政补助配套,也可安排用于支持巩固提升,重点支持相关资金带动效益好、发展潜力大、需要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的扶持项目。

(四)扶持程序。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按照“村级申报、乡镇推荐、县级评审、市级把关、省级审批”程序,实行公开竞争、择优定村。项目批复后,乡镇党委、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抓好项目实施,原则上当年申报的项目当年完成。对已批复的项目,县乡要落实包保责任,强化要素供给,统筹用好土地、税费优惠、金融服务、人才支持等政策,支持和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扶持项目实施,发挥扶持资金最大效用。对地理位置相近和生产经营方式相似的村,实施一批联营联建项目,整合各方资源,推动抱团发展,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要对扶持项目及其推进落实情况,实行动态监督和项目化管理。

(五)资金管理

1.使用主体和范围。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财政奖补资金的使用主体,奖补资金只能用于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相关项目支出,对于大型建设工程、大宗采购项目应当实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发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项目资金严禁用于公益事业,建设村内道路、文化广场等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无关的基础设施建设。

2.资金拨付和监管。项目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发放,资金监管由乡镇财政所和农经站共同监管。项目建设完成后,由乡镇进行初验,验收合格后将项目验收报告单上报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后,由四部门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按项目结算报告拨付项目实际使用全部资金。项目立项后,不得随意变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的,必须经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联合审批后方可调整,擅自变更项目的,县级不予验收。项目所在村要实行村社账务分离,财政补助资金要纳入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核算,并严格执行《农村经济组织财务制度》。

四、丰富支持措施

(一)加强资金支持。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内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拓宽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渠道,统筹定点帮扶和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涉农资金,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

(二)加强人才支持。将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优先纳入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项目,不断提高其经营管理能力。推动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需要聘请技术、营销、管理人才等担任职业经理人或参与经营管理,为村集体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按规定程序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同意,可给予相应激励。引导科技特派团、产业顾问组通过项目合作、短期工作、担任专家顾问等多种形式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根据协议获取相应合理报酬。

(三)加强帮扶支持。将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作为东西部协作重要内容,加大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支持力度,深化市场合作,促进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中央定点帮扶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帮助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实施产业培育、人才培养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作用,尽其所能帮助解决村集体经济发展中面临的困难。

五、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一)健全密切协作的责任机制。各乡镇要将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工作,纳入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成立喀左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统筹推进,乡镇和村具体落实的责任机制,配套完善在党组织领导下的农村集体经济治理运营、收益分配和监督管理机制,为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提供有力组织保障。要加强全过程跟踪问效,对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项目建设推进慢的乡镇,将给予相关负责人提醒、约谈,并核减其下年度扶持项目数量;对存在虚报套取、挤占挪用扶持资金的,要坚决追回,并取消其下年度扶持资格,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机制。乡镇党委要加强组织引领,逐村研究推进。强化村党组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党组织注重提名推荐政治过硬、德才兼备、经营管理能力突出人员充实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打造一支懂管理、会经营、讲奉献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团队。村集体经济的重要事项,需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严格执行“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

(三)健全完善治理运营机制。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完善成员(代表)大会制度,健全理事会、监事会或监督小组等机构。制定规范章程,明确机构职能、成员管理、集体资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等事项,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机制,确保成员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到实处。鼓励因地制宜采取自主开发、资产参股、委托经营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要素,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综合运用现场公开、信息化公开手段,及时公开村集体经济运营管理情况,接受成员和社会监督。严格控制集体经营风险,防止借发展之名任意整合和平调集体资产。

(四)健全收益分配和监督管理机制。坚持效益决定分配、集体福利与成员增收兼顾的原则,完善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机制,分配方案经成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乡镇党委和政府或县级有关部门审核或备案。村集体收益按规定提取公积公益金后按份额分红,提取的公积公益金优先用于村内公益事业、集体福利。完善会计账簿和资产财务管理,健全村财乡代管、会计委托代理、财务公开等制度,依托信息手段、专业力量推动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监察、审计等各方面监督,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作用,对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盲目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违规新增村级组织债务、贪污挪用截留套取扶持资金的,按规定追究责任。坚决防止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农村集体资产和相关各方利益。扶持资金管理执行《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对工作落实和扶持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推进中的问题,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确保全县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附件:1.喀左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2.喀左县2024年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计划表

 

附件1

 

喀左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德文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志来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副书记

于钦海  县财政局局长

浦晓军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

成  员:李晓军  中三家镇镇长

田世勇  公营子镇镇长

田立杰  水泉镇镇长

姚宇德  甘招镇镇长

王瑞雪  卧虎沟乡乡长

阴继虹  兴隆庄镇镇长

凌羽飞  羊角沟镇党委书记

代成志  尤杖子乡乡长

吴相勇  老爷庙镇镇长

计天伟  十二德堡镇镇长

庞艳秋  东哨镇镇长

刘云辉  草场乡乡长

梁建文  南公营子镇镇长

王治刚  白塔子镇镇长

戴文权  山嘴子镇镇长

王忠凯  平房子镇镇长

郝 峰  大城子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向明  利州街道办事处主任

司林孝  六官营子镇镇长

王显存  坤都营子乡党委书记

杨诗健  大营子乡乡长

刘 凯  官大海管理区管委会主任



附件2

喀左县2024年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计划表

序号项目名称扶持村基本情况实施单位和责任人实施地点项目内容(建设任务)资金来源及规模运营模式收益分配机制预期收益(绩效目标)实施期限
扶持村名称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中央及省财政市级财政县级财政村集体自筹其他来源
1喀左县羊角沟镇羊角沟村农村环境整治服务项目  羊角沟镇羊角沟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刘会涛1347027388羊角沟镇羊角沟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刘会涛羊角沟村羊角沟村成立农村环境整治服务工程队,购买豪沃X-400型号农村环境垃圾运输翻斗车一台套,造价45万元、豪沃180型号农村环境垃圾运输翻斗车一台套,造价26万元、临工936型号农村环境垃圾运输装载机一台套,造价29万元。该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其中财政投入奖补资金100万元。预计产值可达110万元,纯收入10万元,收益5万元。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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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运营全部归村集体72024.4-12
2喀左县兴隆庄镇七家村玉米烘干项目兴隆庄镇七家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李彬奎 15184212251兴隆庄镇七家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李彬奎七家村建设两座200型玉米自然风干仓,主要材质为热镀锌钢结构仓两座,3*13地基两座,每座仓单次风干玉米180吨。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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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经营全部归村集体72024.4-12
3喀左县甘招镇甘招村机械工程服务项目甘招镇甘招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黄福奎13591853044甘招镇甘招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黄福奎 甘招村 成立建筑施工队,购置铲车、钩机等工程设备。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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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运行全部归村集体72024.4-12
4喀左县水泉镇后城子村豆制品加工水泉镇后城子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李繁华  15942102121水泉镇后城子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李繁华 后城子村1.加工厂房建设及水电配套200㎡;2.加工设备及配套附属设施;3.保鲜、冷冻库房;4.运送车辆。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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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运营全部归村集体72024.4-12
5喀左县白塔子镇小马架子村冷棚项目白塔子镇小马架子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王凤云15104234418白塔子镇小马架子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王凤云小马架子建设冷棚25栋,占地50亩。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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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运营全部归村集体72024.4-12
6喀左县大城子街道小城子村库房项目大城子街道小城子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王贵辅15124078934大城子街道小城子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王贵辅小城子村建设库房800平方米,打井1眼,供水管路1套,供暖设施2套,电力设施1套,公共卫生间18平,地面硬化1000平方米。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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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经营全部归村集体72024.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