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4年中央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4-06-10 信息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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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村振兴局:
依据《辽宁省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农〔2018〕629号)、《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乡振发〔2021〕4号)、《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辽乡振发〔2022〕8号)、《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资产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乡振发〔2023〕6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农〔2024〕87号),等文件要求和县财政预算安排,喀左县2024年中央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同意并报省、市乡村振兴局备案。请相关单位、乡镇抓紧组织项目实施,确保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附表:2024年中央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喀左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
2024年中央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资金 | 备注 |
1 | 产业项目 | 350 | |
2 | 乡村建设、治理 | 333 | |
3 | 公益岗 | 50 | |
4 | 项目管理费 | 7 | |
5 | 合计 | 7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