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教发〔2024〕62号 喀左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8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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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 号)《辽宁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辽教通〔2024〕189 号)《朝阳市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二十条管理规定》(朝教〔2024〕90 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朝教发〔2024〕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全县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

(一)全面落实一年级招生入学规定: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招生程序、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条件“五公开”制度。

(二)严格规范一年级招生入学行为: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人籍一致、籍随人走” 要求,严禁空挂学籍和无学籍就读,对于违规招生行为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全力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喀左县户籍以外的)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积极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确保随迁子女应学尽学,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入学权利。

(四)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入学:进一步保障留守儿童、孤儿和残障儿童等平等、无障碍接受义务教育,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重点关注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情况,落实“一人一案” 要求,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切实保障特殊群体接受正常教育的权利。

(五)扎实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完善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和控辍保学责任体系,形成失学辍学劝返复学部门联动,着力推动全县义务教育学生辍学数量从动态“清零”向常态化“清零”转变。

(六)逐步消除大校额,巩固消除大班额工作成果:科学谋划,统筹布局,合理划定学区范围,建立防止大班额反弹的工作机制,坚决禁止数据造假,严禁通过占用音乐、计算机等功能教室来化解大班额,严禁编制空挂班级来化解大班额。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逐步实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校额不超过2000人的标准。

(七)严格执行一年级新生入学阳光均衡分班制度:各校要进一步规范电脑均衡分班工作,制定科学可行的分班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现场电脑分班、均衡搭配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均衡分班监督保障、均衡搭配后续任课教师、违规人员处罚办法、排(调)座备案等制度,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把教育公平落实到位。各校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强化过程管理,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生条件

(一)年龄要求:年满6周岁的儿童可以就读小学一年级,截止出生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义务教育学籍系统已开启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限制功能,小龄儿童不能注册电子学籍。

(二)入学手续要做到“三统一”:即学生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统一(学生与家长在一个户口簿上);学生的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统一(户口与房证一致);学生姓名与户口姓名统一。

(三)入学儿童必须保证在其他地区的任何学校均未注册过一年级学生学籍。

三、招生批次

(一)第一批次招录:学区内父母有房,户籍在大城子街道和利州街道的适龄儿童。

(二)第二批次招录:学区内父母有房,户籍在喀左县内的适龄儿童。

(三)第三批次招录: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及外来创业人员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要件∶(1)学生的原籍户口簿;(2)半年以上租房合同、居住证明(由公安部门提供或社区出具证明、签字并加盖公章)(3)父母在大城子镇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在大城子街道和利州街道(不含原南哨街道范围)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单位证明。

(四)第四批次招录: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学区有住宅房产证且祖孙三代在同一户口簿上,且适龄儿童父母在外学区无其它住宅的。

(五)第五批次招录:学区内父母有房,户籍是在喀左县以外的适龄儿童。

各校严格按批次招生,招满为止,防止产生大校额和大班额。

四、强化招生保障,做好招生工作

(一)确保2024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要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要继续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政策。确保证件真实,学校将根据家长所提供的证件联合公安、房产等部门逐一进行核实,凡伪造证件者拒不接收其子女入学,已入学的退回应去学校,涉及的法律责任家长自行承担。

(二)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的解读宣讲,细致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营造健康有序的招生入学环境。各校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作为落实“双减”改革任务的重要内容。

(三)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一次办”。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新生报名网上办理。加强与属地公安、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实现区域内户籍、房产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推进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做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规范制定本区域《“义务教育入

学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非必要材料,预防接种证、出生证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 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四)确保安全稳定。各校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坚决把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切实将安全稳定要求贯穿招生入学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好风险研判,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化解风险隐患,确保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稳妥进行。

 

附件:局直五所小学招生范围

 

                                     喀左县教育局

                            2024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局直五所小学招生范围

 

一、喀左县第一小学学区

湖南路以南,南山公园附近林业家属楼等住宅小区住户。

主要包括:御水蒂王、博望A区、博望B区、博望D区、凌河郡、一品城一期、一品城二期、一品城三期、花卉基地、老年公寓、林业家属楼、宜居佳苑、学府一号、江南书苑、璟宸原著。

二、喀左县第二小学学区

1.新华街(新华广场东)以西,民族街以东,建设路以北,健康路(县医院通往双桥路)以南区域。

主要包括:华仕二期、老五金住宅、农发行住宅小区、蒙中北住宅小区、古塔小区、古塔欣园、一中北住宅小区、陈醋厂小区、棉麻公司小区、财富领域小区及附近住户、木材公司住宅小区、信合小区。

2.健康路(县医院通往双桥路)以北,物资路段以东,双桥到花炮厂路以西区域。

主要包括: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周边住宅小区及区域间平房、红石胡同附近平房及楼房、清阳河畔、利州新村及利州新村北部平房住户;

3.第二小学和第三小学共享学区:⑴工行住宅小区;⑵海纳昱景;⑶烟草住宅小区;⑷印刷厂小区;⑸酱盐厂小区。

4.新华小区、鸿运花园、和顺家园和古韵书香、和谐家园及附近住户。

5.安泰小区。

6.碾子沟村,红石村,于家营村。

三、喀左县第三小学学区

1.花果山沟以东,胜利路以北,青年大街以西区域。

主要包括:富佳花园一期和二期、交通家属楼、天成颐静园小区、土地局家属楼、千禧小区及二中附近平房住宅区。建筑公司住宅小区、三角花坛北住宅小区、武装部住宅小区、三小对过住宅小区、领秀家园、粮食小区、三小北平房区、七栋房小区、政府家属楼、国税家居、电业家属楼、永惺楼、财政家属楼、祥发小区、畜产楼、家俱厂楼、东晟豪庭。

2.老盐库住宅小区(原城市信用社南)、利州新区、步行街南住宅小区(北村住宅楼、原广播局、技术监督局北住宅小区)、吉诺小区、乌兰家园、县医院西新建幸福里小区。

四、喀左县第四小学学区

1.新华街(新华广场东)以东,东环路以西、建设路以北、健康路(县医院通往双桥路)以南区域。

主要包括:东昱小区、利州国际小区、大成国际小区、东瑞新城小区、东鑫花园、东盛花园、原石油公司高层住宅小区、广电小区、农行住宅小区、华仕小区(一期)、教育小区、宏达小区、福霖小区、金晟小区、原乳酸厂附近平房。

2.双桥至花炮厂路以东区域、建材城。

3.建设路(客运站前路)以南、南环路以北区域、生产资料至景观桥路段以东、东环路以西。

主要包括:陶然新苑、蔬菜公司住宅楼、馨园小区、河畔新城、水木清华、世纪家园、生产资料住宅小区、河畔新村B段和C段区间平房、老砖厂周围住户。河畔新村B段,丽都水岸, 雍德府、利州古城、翡翠公馆、鑫海花园小区(小河湾村、原冷库), 职业中专周围住户。

4.原一小学路以东,客运站路以南,在水一方以北区域。

五、喀左县第五小学学区

1.青年街以西、胜利路以南。

主要包括:凌河家园、橡胶家属楼、瑞祥小区、香格里拉花园小区、腾龙新城、华鑫家园、颐顺家园、颐和家园、颐兴家园,金鼎龙湾小区及附近平房。

2.健康路以北(党校右侧)花果山沟以西、二中以西区域。

主要包括: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家属小区、盛泰家园(水电器材厂家属楼)及附近平房。

3.原喀左县蒙古族小学路以西,客运站路以南区域。

主要包括:凌河小区、同利大厦小区、五金高层小区(含原白云宾馆新建小区)、运输管理站小区(含大城子镇教师集资楼)、中兴家园小区(原一小学校址所在地)及上述地段附近平房。

4.河畔新村A段、河畔家园小区。

5.在水一方小区。

6.五家子村、洞上村、双庙村、小城子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