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第二批巩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实施方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5-17 信息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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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乡振发〔2021〕4号)、《辽宁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辽委办发〔2021〕10号)、《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资产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乡振发〔2023〕6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农〔2024〕87号),的文件精神,依据资金规模、建档立卡人口数量等因素,经研究决定对2024年第二批巩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进行如下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6日,共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喀左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12317 0421-4838019
附表:1.喀左县2024年产业项目实施清单
2.喀左县2024年乡村建设项目实施清单
喀左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