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区,县政府各部门,县(市)直各单位:
《喀左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喀政发〔2013〕31号)于2013年9月公布并实施,由于该文件内容已与现市场体制和发展方式不匹配,现予以废止。
喀左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