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喀左县人大十七届二次会议《关于调整社区规模提升管理服务效能的建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4-18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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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文斌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社区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调整社区规模提升管理服务效能的建议》,县政府办交由我局承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我县城市规模的快速发展,目前,2个街道12个社区,有居民4.6万户左右,平均每个社区有居民3800户,根据《辽宁省社区建设暂行办法》(辽政办发〔2000〕69号)规定,社区规模的确定应当考虑社区发展,一般在1000至3000户的范围内设定。社区的设立、撤销和调整由县(含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设定。
二、认真做好社区规模调整工作
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关于利州街道所辖社区进行调整请示的批示要求,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安排专业人员对拟调整社区进行实地调查和论证,先后两次向县政府提交了工作报告。4月初,我局对利州街道社区划分调整及后续工作提出了建议,并上报县政府办,等待县政府常务会讨论审定后,由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加强城镇社区工作者配备工作
按照省市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和网格化工作部署,到2025年,通过公开招聘和依法选任方式,每万名城镇常住居民将配备18人社区工作者,以优化社区管理服务工作。目前,我县正在积极推进此项工作,为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格局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组织保障。
领导签字:
喀左县民政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