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4 信息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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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医疗保障局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要求,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逐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推动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1.主动公开情况。医疗保障局每月报送10条政务信息,全年累计报送医疗保障业务、政策宣传、培训等各类信息110余条。按时撰写报送国办约稿1篇,部门财务决算1条。2023年,我局没有发布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也不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等工作职能。

2、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行政申诉的情况,也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定期推送工作动态信息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至政府信息网站。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县医疗保障局截止至2023年末无本单位网站、公众号、小程序等。

5、监督保障情况。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的监督保障工作,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方面,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三审三校,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另一方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在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对公开的信息定位不够准,有时不能将信息公开在相应的栏目内。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不断学习提高,认真查找不足,完善整改措施,切实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我们一定努力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不断开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