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畜牧发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4 信息来源:县畜牧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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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原则,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对涉及群众利益和公共政策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有效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喀左政府网站及时发布畜牧发展局文件、公示公告等信息。目前,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多条信息,内容涉及国家、省市县政策措施及工作决策部署、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亮点及典型经验等各种信息。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而产生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全面做好涉密信息筛查、审查制度和管理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持续发布重要信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针对性。

四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全面推进重点领域公开,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工作。公开了涉农补贴、2022年粮改饲项目补助资金公示、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公示、肉牛提质增量项目等民生领域信息,明确了岗位职责,规范了公开流程,确保公开工作做到规范、高效、便民。

五是监督保障与责任追究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业务工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发挥考核杠杆作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采取实地督办、网上巡查等形式,加大检查指导的力度,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2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仍然存在不足之处,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围绕重点项目等中心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优化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必公开,注重从公众的视角去谋划、审视和优化公开的内容,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开展“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根据县政府政务公开办要求,宣传畜牧发展局政务公开工作,宣传与畜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惠民政策。

二是信息处理费情况。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