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州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7 信息来源:利州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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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辖内居民群众普遍关心、最需居民群众了解的信息作为重点公开事项,维护居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以来,街道共收到0件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制度,对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及来源严格把关,确保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2023年,街道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安全生产、民生保障等中心工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街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作为街道办、各社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在街道全员参与信息公开培训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各办、各社区信息公开经办人的培训。街道为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通过中国喀左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宣传栏以及LED显示屏等多种平台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充分利用街道、社区办公场所及居民小区的空闲墙体、边角地块,设置了多处政府公开的公示栏、宣传栏,完善信息公开设施设备,打造更加简便、多元化的信息公开平台,做到依法公开和主动公开。

(五)监督保障

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工作,为政府信息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成立街道政府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同时担任,副组长由纪工委书记以及分管办事处副主任担任,下设办公室。街道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信息公开的审批发布流程,同时街道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2023年,街道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人员的工作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二是要加强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三是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等有关制度,将首问负责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列为年终考核考评的依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信息公开申请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