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督改办督办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拟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02 信息来源:喀左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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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督改办督办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拟销号公示
    (2023年12月2日)
序号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 调查核实情况属实情况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
1X2LN202104280052喀左崎峰养殖场毁林占地问题依然存在;养鸡场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不符合相关规定。喀左县   喀左崎峰养殖场位于南公营子镇西村,于2011年开始建设,2013年竣工并投产。共建设鸡舍8栋,每个鸡舍面积宽为13.5米、长为74米,养殖场东侧建有1座堆粪场宽约15米、长约30米、顶高约6.5米,堆粪场采取了防渗漏措施。建设时办理了朝阳市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备案初审表、营业执照、辽宁省朝阳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环评报告表批复、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等相关手续。该养殖场因经营原因于2021年9月停止养殖活动。
  县林业和草原局通过进一步核实,该养殖场违法占用林地为国家公益林,林地保护等级为二级,侵占林地面积为1.7948公顷,其中:0.4075公顷在自然资源部门资源图中同样为林地,其余部分在自然资源部门资源图中为设施农用地。南公营子镇政府于2021年8月3日,对该养殖场用地申请进行备案。
属实  1.喀左崎峰养殖场现已将林业资源数据与自然资源数据共同认定的0.4075公顷林地的设施拆除完毕。
  2.南公营子镇政府于2023年9月27日,印发《关于撤销南政发[2021]72号文件的通知》,对喀左崎峰养殖场用地申请的备案予以撤销。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喀左县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日至2023年12月12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喀左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4865021
   邮寄地址:喀左县湖南路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