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卫健局行政给付清单
发布日期:2023-06-29 信息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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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 名称 | 子项 名称 | 实施依据 | 责任事项 | 备注 |
1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 1.受理责任:(1)公示办理许可的条件、程序以及申请人所需提交的材料。(2)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3.决定责任:审批机关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依法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自受理申请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4.审批结果面向社会公布。 | 按照新制定实施的法律法规执行 | |
2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 1.受理责任:(1)公示办理许可的条件、程序以及申请人所需提交的材料。(2)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3.决定责任:审批机关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依法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自受理申请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4.审批结果面向社会公布。 | 按照新制定实施的法律法规执行 | |
3 | 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六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机构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范围。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给予资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民政、财政等部门应当加强协调,简化程序,实现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结算。精神障碍患者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有困难,或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民政部门应当优先给予医疗救助。 | 1.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材料进行核对,审查。 2.决定责任: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当批准。 3.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对申请人材料的核对,核实,对弄虚作假的资金予以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