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喀左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3 信息来源: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喀左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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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喀左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喀左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公开渠道,积极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及时、准确地开展,现将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分工重点。实行了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已成立了环保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李文东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各部门积极配合抓好信息公开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参与。把环保信息公开的总体任务分解、细化、量化。指派专人负责跟踪政务信息收集、上报、公开等工作。

)加强监督考核,追求工作实效。将环保信息公开纳入年度考核。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分解要求落实环保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并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强化了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监督管理的手段。建立外部监督机制。畅通环保举报投诉电话,及时解决群众反应的环境问题。同时,建立接话、接访、登记、调查、落实、反馈、备案等一整套工作制度,上下联动、各方协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30  0 3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5  0 4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1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上级有关部门和相关文件精神的指导下圆满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

一是信息公开效率还有待提高。部分人员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有差距,导致部分政务信息公开不及时和不全面,个别栏目的信息更新较慢,频次较少。

二是平台载体建设需要努力。对政务新媒体平台的建设还需加强,公开渠道和手段需要增加丰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信息公开申请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喀左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喀左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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