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 2022 年市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学校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 喀乡振领发〔2022〕21号
发布日期:2022-12-12 信息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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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村振兴局:
依据《辽宁省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财农〔2018〕629 号)、《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乡振发〔2021〕4号)、《关于下达2022年市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朝财指农〔2022〕870号)等文件要求和县财政预算安排, 喀左县 2022年市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学校补助资金项目使用计划,已经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同意并报省、市乡村振兴局备案。请相关单位、乡镇抓紧组织项目实施,确保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附表:1.2022年市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学校补助资金分配表
喀左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 年 12月 12日
附件1:
2022年市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学校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备注 | |
1 | 水泉乡村振兴学校 | 31 | ||
2 | 甘招大道村学点 | 2 | ||
3 | 公营子土城子村学点 | 2 | ||
4 | 兴隆庄西沟门村学点 | 2 | ||
合计 | 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