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办在金鼎龙湾小区、宜居佳苑小区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共计33套,房屋在当年8月末全部分配入住,廉租住房执行每月每平方米1.2元,公租房执行每月每平方米2.5元。
特此说明
喀左县住房保障办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