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人民政府关于周明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1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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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区,县政府各部门,县(市)直各单位:
县政府同意:
周明国同志任喀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常财广同志任喀左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丛辉同志任喀左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李海波同志任喀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张全明同志任喀左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黄 帅同志任喀左县大城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景志同志任喀左县官大海农场(管理区)副场长(副主任)。
免去:
冯淑丽同志喀左县大城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
刘丛辉同志喀左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全明同志喀左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詹立国同志喀左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孙福强同志喀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喀左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