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补贴申请
发布日期:2022-10-27 信息来源:县劳动就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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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
二、办理机构:喀左县劳动就业局
三、补贴对象: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
四、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初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领取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
五、申报材料
1.《初始创业补助资金申报表》
2.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不少于2人)
3.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5.《就业创业证》
6.社保缴费凭证
7.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六、服务流程
企业向当地就业中心申请,就业中心初审提交的申请,提交人社局审核,人社局将最终符合条件的申请递交财政部门核定。
七、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咨询电话:0421-4828881
九、办理地点:喀左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就业服务大厅
十、结果反馈:经人社、财政审核通过后,银行代发补贴,直接发放至企业对公账户,电话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