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耕地69163.08公顷(103.74万亩)。其中:水田13.91公顷(0.02万亩),占0.02%;水浇地10099.78公顷(15.15万亩),占14.60%;旱地59049.39公顷(88.57万亩),占85.38%。
(二)种植园用地4661.23公顷(6.99万亩)。其中:果园4660.42公顷(6.989万亩),占99.98%;其他园地0.81公顷(0.001万亩),占0.02%。
(三)林地93883.56公顷(140.83万亩)。其中:乔木林地55837.58公顷(83.76万亩),占59.48%;灌木林地24438.21公顷(36.66万亩),占26.03%;其他林地13607.77公顷(20.41万亩),占14.49%。
(四)草地31248.40公顷(46.87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25519.66公顷(38.28万亩),占81.67%;其他草地5728.74公顷(8.59万亩),占18.33%。
(五)湿地371.00公顷(0.56万亩)。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6067.53公顷(24.10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2170.27公顷(3.26万亩),占13.51%;村庄用地10757.81公顷(16.14万亩),占66.95%;采矿用地3027.16公顷(4.54万亩),占18.8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12.29公顷(0.17万亩),占0.70%。
(七)交通运输用地4184.28公顷(6.28万亩)。其中:铁路用地389.55公顷(0.58万亩),占9.31%;公路用地1188.66公顷(1.78万亩),占28.41%;农村道路2605.38公顷(3.909万亩),占62.27%;管道运输用地0.69公顷(0.001万亩),占0.0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037.52公顷(4.56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535.66公顷(3.80万亩),占83.48%;水库水面261.22公顷(0.39万亩),占8.60%;坑塘水面107.61公顷(0.16万亩),占3.54%;沟渠58.86公顷(0.09万亩),占1.94%;水工建筑用地74.17公顷(0.11万亩),占2.44%。
喀左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1日
(责任编辑:杨清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