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庄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9 信息来源:兴隆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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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根据县统一部署,我镇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强化公开监督,使该项工作在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我镇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为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办公室按各自职责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纪委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我们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了工作计划及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严格公开程序。公开前,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确定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结合我镇实际,以村务公开栏、调频广播、远程教育为载体,进行公开。公开后,对公开的信息及有关资料及时立卷归档保存好,以便查阅。

三是规范操作程序,增强时效性。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2021年,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0条,目前,我镇尚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做到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目前,我镇未发生一例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四是强化保密意识,严格执行审查审批制度。我镇正确处理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保密法》的关系,做到既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对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对密级问题没有把握的,及时商请保密部门审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工作制度、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认识程度不高。公开内容时效慢,对往年的政策文件还需要逐个清理录入。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质量有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意识还比较薄弱。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薄弱,队伍建设还需加强,需要加大人员配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信息公开申请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兴隆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