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公安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9 信息来源:喀左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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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按照县委、县政府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求,喀左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网站等各种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实事求是的公布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各类政务信息,确保群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动态,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现将2021年年度报告如下:

(一)按照《条例》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纪律作风整顿、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以公开促进政务服务水平的提高,稳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保障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

(二)我局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政委任小组总指挥,指挥中心主任为组长,教导员为副组长,各股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挥指中心,负责日常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研究讨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工作工作持续推进。

(三)严于律己,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政治思想觉悟得到提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202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108090
行政强制264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67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微博原创数量较少,联动转发有时延迟,单位外宣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一些公开内容存在遗漏的现象,2021年,找出存在的问题及短板,补齐短板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形成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信息公开申请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