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家庭,抓号结束后,县住房保障办将对抓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2021年8月27日结束)。公示无异议后到住房保障部门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缴清相关费用(地点:老地税7楼住房保障办公室),办理期限为7天,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喀左县住房保障办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