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喀左县水利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数量、事项及结果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的统计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电话:4822812,电子邮箱:kzxsljbgs@163.com。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促进水利工作发展的重要内容,贯彻便民、及时、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更新完善了《喀左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规范编制并及时报送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目录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的备案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确定专人,明确分工,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编制等工作。
(二)成立工作机构
水利局办公室具体承担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目前,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已经形成。
(三)健全规章制度
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结合实际,组织制定涉及政府信息工作组织推进、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公开内容和形式、组织机构与工作分工、公开程序、保障措施等,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
(四)深化公开内容
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进一步推进涉及公众性、公益性、公权性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8年,县水利局主动公开信息153条。其中,省水利厅网站公开140条,市水务局网站公开2条,县政府网站公开7条,县政务信息公开4条。
(二)公开形式
2018年,我局大力拓宽政务公开的途径和渠道,主要采用了以下几种方式开展政务公开:
1、新闻媒体。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作用,在市、县相关媒体上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栏。在局办公大楼设有政务公开栏1个。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办相关文件建立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对申请的受理、审核、处理、答复制度和办理程序做了明确规定,并明确了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等内容为不予公开事项。同时,明确了受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并积极借鉴其他单位好的工作方式和经验。自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工作以来还未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针对政务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处理工作,建立了相关处理制度和程序。目前,还未接到过相关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安排
目前,我局的信息工作还存在如下问题:
1、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进一步优化;
2、信息公开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实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3、公开面不够广泛,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县政府相关文件,积极与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取得联系,获得指导和帮助。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二是要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保证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等媒体渠道畅通;三是要加强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五是密切群众关系,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有效地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六是进一步完善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公开内容,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各种公开信息的需求,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责任编辑:张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