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部门预算(2015年)
发布日期:2016-05-18 信息来源: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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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左县人大部门预算
(2015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喀左县人大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喀左县人大201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支出预算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喀左县人大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喀左县人大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起草修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草案);本行政区内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二)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三)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四)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个别任免;在县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职务;决定撤销由县人大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五)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喀左县财政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喀左县人大
第二部分 喀左县人大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表1
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人大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384.1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39.6 |
二、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人大事务 | 239.6 | |
三、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 | 行政运行 | 239.6 | |
四、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44.5 | |
五、其他收入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44.5 |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144.5 | ||
收入合计 | 384.1 | 支出合计 | 384.1 |
附表2
支出预算资金来源情况表
部门名称:人大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类/款/项) | 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 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 | 其他收入 |
类款项 | ||||||
201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239.6 | 239.6 | |||
20101 | 人大事务 | 239.6 | 239.6 | |||
2010101 | 行政运行 | 239.6 | 239.6 | |||
20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44.5 | 144.5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44.5 | 144.5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144.5 | 144.5 | |||
支出合计 | 384.1 | 384.1 |
附表3-1
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
部门名称:人大 单位:万元
部门单位预算级次、名称 | 支出功能科目 | ||||||||||||
一级预算单位 | 一级预算单位 | 非财务独立机构及内设机构 | 类 | 款 | 项 | 部门支出合计 | 部门基本支出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
小计 | 基本工资 | 津贴补贴 | 奖金 | 社会保障缴费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
人大 | 小计 | 384.1 | 334.1 | 148.6 | 48.5 | 99.5 | 0.6 | ||||||
201 | 人大事务 | 行政运行 | 239.6 | 189.6 | 148.3 | 48.5 | 99.5 | 0.3 | |||||
208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144.5 | 144.5 | 0.3 | 0.3 |
附表3-2
单位:万元
支出经济科目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
小计 | 办公费 | 取暖费 | 水电费 | 差旅费 | 邮电费 | 公务用车运行服务费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2.3 | 2.3 | 19.6 | 0.4 | 0.0 | |||
22.3 | 2.3 | 19.6 | 0.4 | ||||
0.0 | 0.0 |
附表3-3
单位:万元
部门项目支出合计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小计 | 离休费 | 退休费 | 退职费 | 生活补助 | 住房公积金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
163.2 | 6.0 | 133.1 | 7.7 | 16.4 | 0.1 | 50.0 | |
19.0 | 2.6 | 16.4 | 0.1 | 50.0 | |||
144.2 | 6.0 | 133.1 | 5.1 |
附表4
“三公”经费预算表
部门名称:人大 单位:万元
项 目 | 金 额 |
“三公”经费合计 | 0.45 |
1.因公出国(境)费 | |
2.公务接待费 | 0.45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0.00 |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0.00 |
第三部分 喀左县人大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喀左县人大2015年部门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喀左县人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人大会议、人大立法、人大监督、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代表工作、人大信访工作、事业运行、其他人大事务支出。喀左县人大2015年收支总预算384.1万元。
二、关于喀左县人大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三公”经费合计0.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机关服务:指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5、人大会议:指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6、人大立法:指人大立法方面的支出。
7、人大监督:指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8、代表履职能力提升:指人大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9、代表工作:指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10、人大信访工作:指人大处理来信来访工作的支出。
11、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其他人大事务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