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县地税局严格履行稽查工作职责,大力整顿规范税收秩序,不断创新稽查工作方法和稽查手段,努力加强稽查队伍建设,稽查职能作用成效显著。截至12月末,稽查查处入库税款480.7万元,滞纳金56.2万元,罚款7.4万元。
该局依托“税源集约化管理”,进一步提升选案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通过大力推行“稽查预案”制度,增强稽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行“审理前置”办法,提高了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通过建立“税警合作常态化”机制,强化稽查工作的刚性和力度。建立实施“稽查信息反馈”机制,发挥稽查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作用,强化税收执法督查,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问题整改和结果运用,按要求做好税费大排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核定征收的定向检查、个人所得税的检查等工作。(刘芳 裴新宇 王鸿昌)